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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大多数文化创意企业更适合项目权益融资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12-12
来源:东方网
    
    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问题,更多的应该从项目而不是企业主体的角度去考量,因而传统的银行信贷、上市IPO或许并不是文化创意产业最重要的融资方式。
 
    12月8日,在北京金融工作局举行的活动中,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殷秩松向记者介绍,信贷和上市融资都是将企业作为考量主体,但项目型运作的特征决定了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更应把项目未来的收益作为载体。“文化产业始终要解决好创意人才、产业机构和社会资本这种三者动态的整合过程,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未来中国的创意人才也不会是困在企业机构里的,而应该是流动的。”他表示。
   
    殷秩松表示,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许多中小企业原先都处于一种比较低端和粗放的生态环境中,许多企业没有现代企业制度,甚至没有诚信习惯,对于银行来说,文化创意中小企业是一个高风险领域,并不适合大规模进入。“而上市融资同样需要符合一般企业上市的规则,跟是不是文化创意企业没关系,得有现代企业制度,得有资本市场认可的渠道价值、资产价值、稳定收益等等。”他表示,“这是许多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做不到的,而在文化创意领域,恰恰是这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才是最具有活力和创造力的,也是这个产业发展的根本。”
   
    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文化资产收益权信托、文化资产权益投资基金是非常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在这过程中也能让社会投资者分享文化资产价值的增长。“打通文化资产权益的私募基金、信托计划的融资通道,对于文化创意企业尤其是原创领域的发展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个做通了,中国的原创活力以及文化创意中小企业的生命力就有了。”殷秩松表示。
   
    目前,在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的服务和推动下,集合信托和产业基金模式都取得了实质进展。据殷秩松介绍,2010年,由北京厚德雍和资本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中关村新媒体版权投资基金是国内首支版权权益基金,基金规模为到2亿元,目前运作效益非常好,下一步将通过银行理财或信托的方式再扩大3亿元的规模。
   
    此外,2011年,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还成功推动发行第一期“雍和园文化创意中小企业发展集合信托”产品,首期信托募集资金2000万元,其中社会资本1600万元,东城区引导资金400万元,为4家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最长一年半的信托贷款支持,第二期信托计划也将于年内完成发行,并将此类信托计划作为常态化业务。
   
    除了解决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问题,相关投资也将为投资者带来不菲收益。“目前,中国的文化资产权益正处在快速和充分开发的过程中,文化资产自身的价值在不断增长,这是毋庸置疑的,在增长过程中投资者的收益是有保障的。”殷秩松表示。
   
    据北京厚德雍和资本管理公司总经理陈登伟介绍,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版权投资价值凸显。以电视剧的新媒体版权为例,2009年,一集品质好的电视剧的新媒体版权价格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一部整剧的新媒体版权采购价格也不过几万元;然而到了2010年,一集电视剧就涨到了10万元左右;2011年,某些剧目单集预估价值上百万元,像刚刚播出的《男人帮》。
   
    “我们希望搭建一个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文化产业投资领域的一个通道,让老百姓分享文化资产的升值,通过资产包、项目权益包的形式平衡风险,由专业的管理人进行管理,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取得相对高的回报。”殷秩松表示。记者 叶兰娣 财经网